S2 簽證:邀請函由誰出具,需要多久

計畫性赴中國就醫通常使用 S2 簽證,而整個流程的關鍵文件,邀請函或接收治療證明,只能由同意接收您的醫院出具。任何仲介都無法代發,也無法走捷徑。

各領事館要求不同,見第 4 節
攤開的護照,蓋有出入境章S2為就醫而設
的簽證

1. 該辦哪種簽證,為什麼是 S2

中國的 S 類簽證涵蓋私人事務,並依停留時間分為兩種:S1 適用於停留超過 180 天,S2 適用於停留 180 天以內。計畫性就醫屬於私人事務,而多數療程短於六個月,因此 S2 是常見途徑。

中國駐外使領館各自公布所需文件清單,其中若干館處列出獨立的子類別:S2 簽證:就醫目的與陪同人員,附有專屬的文件要求,與較常見的「探望居住在中國的外籍親屬」版 S2 分列。如果您讀到的清單完全沒提到就醫目的,多半是看對了頁面、看錯了章節。

我們在這一環能做什麼、不能做什麼

我們翻譯申請所需的證明文件,也可以說明流程順序。我們不是簽證代辦,不代為遞件,也不就簽證辦理收取任何費用。申請由您本人提出,邀請函由醫院出具。

2. 只有醫院才能出具的文件

這是最常讓人意外的部分,所以值得直白說清楚。

核心文件由同意接收您的中國醫院出具,使領館公布的清單稱之為邀請函、住院證明或接收治療證明。文件使用醫院信頭紙、加蓋機構公章,代表該機構確實作出了接收您個案的決定。

由此可知:

  • 任何仲介都無法出具。凡自稱能「提供邀請函」的人,提供的是他們根本無權給予的東西。
  • 它不可能先於評估出現。醫院之所以出具,是因為已審閱您的病歷並決定可以治療您:這正是為什麼文書作業的起點是您的醫療檔案,而不是領事館。
  • 它可能被婉拒。如果機構認為自己不適合您的個案,就不會有邀請函,也就沒有簽證可申請。這種結果並不罕見,也不代表流程失敗。

若有陪同者同行,通常由同一家醫院為其另行出具陪同證明

3. 各步驟必須依循的順序

這個階段幾乎所有可避免的延誤,都來自用錯誤的順序進行這些步驟。

#步驟由誰進行一般所需時間
1向您就診的醫院申請病歷1–3 週
2翻譯成規範的中文醫療文件我們,或其他服務方3–7 個工作日
3醫療機構審閱並決定是否接收個案醫院1–3 週
4醫院出具邀請函/接收證明(及陪同證明)醫院數天至 2 週
5備齊證明文件,向就近的中國使領館申請依館處而異

從零開始,兩到三個月是務實的預期。步驟 1 和 3 最耗時,而且都無法靠付錢給任何人來加速。今天就開始步驟 1,是多數人能做的最有用的一件事,見病歷準備指南

4. 領事館要求哪些文件

要求由各館處自行訂定,確實各不相同。以下是某一中國使領館公布的清單,僅作為要求樣貌的實例轉載,不是通用檢核表。

文件公布清單中的說明
護照正本加資料頁影本;效期須超過六個月;須有空白簽證頁
簽證申請表使用現行官方表格,完整填寫並簽名。代填者亦須簽名
照片符合規格的近期彩色照片兩張
邀請函、住院證明或接收治療證明由接收病人的中國醫院出具
陪同證明亦由接收醫院出具,供陪同人員使用
親屬關係證明供陪同人員使用,可接受的類別見第 5 節
銀行存款證明正本。在該館處的清單上,不少於 USD 10,000
回程機票訂位來回程
本國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清單列為「如有必要」
邀請確認函清單列為「如有必要」,由接收醫院出具

使用上表前請先讀這段

該清單來自中國駐土耳其大使館,其中包含專門針對居住當地申請人的項目。尤其是財力門檻,切勿假定同樣適用於您申請的館處。

有兩件事在任何館處都成立,值得牢記:領事官員隨時可能要求正本文件或補充材料;是否核發、效期、停留期限與入境次數,完全由該官員決定。務必以您實際申請的館處所公布的清單為準。

翻譯件

隨申請提交的醫療證明文件一般要求為中文或英文,館處也可能要求外文診斷證明附翻譯件。這是我們的工作與簽證申請相關的兩處之一,另一處是讓醫院得以接收個案的那份翻譯病歷。

5. 帶陪同者同行

獨自到語言不通的地方就醫十分困難,領事館理解這一點。但公布的清單同時也對此設有限制。

上述示例清單允許兩名陪同人員,且僅限近親,並逐一列出符合資格的關係:配偶、父母、配偶的父母、子女、子女的配偶、兄弟姊妹、祖父母/外祖父母,以及孫子女/外孫子女。

每位陪同人員都需要醫院出具的陪同證明,以及關係的書面證明,結婚證書、出生證明,或經公證的親屬關係證明。這些要及早準備;在某些國家,辦一份公證親屬關係證明本身就要數週,是後期常見的意外。

朋友、照護者或同事,一般不符合這條途徑下陪同人員的資格。

6. 可以直接免簽入境嗎?

中國持續擴大單方面免簽入境與過境免簽安排,相關政策變動很快。若是短期、單純的診療,能否在這類窗口內完成而不走簽證申請,是個合理的問題。

我們不會給您一個斬釘截鐵的「可以」或「不可以」,因為誠實的答案取決於我們看不到的事實:您的國籍、該安排目前的適用範圍、允許的停留期限,以及接收機構的要求。我們能提供的,是在依賴這條路之前必須釐清的幾個問題。

  • 該安排目前是否涵蓋您的國籍?名單會變。要查現行規定,而不是您去年讀到的版本。
  • 允許的停留期限是否夠長,包括恢復期、追蹤複查,以及可能的延誤?
  • 機構是否要求與就醫掛鉤的簽證類別才能辦理入院或結算?有些機構有此要求,與移民規定無關。
  • 如果需要停留更久怎麼辦?在中國境內延期或變更身分並非走個形式,在治療中途才發現這一點是很糟的處境。

在預訂任何行程之前,把這四個問題同時拿去問就近的中國使領館接收機構。若停留短且單純,答案很可能行得通。若治療期長或時程不確定,S2 途徑之所以存在,正是為此而設。

7. 申請為何卡關

  • 醫院尚未接收個案就先申請。此時根本無件可交。這是最常見的單一錯誤。
  • 親屬關係證明未備妥。申請人本國的公證時程經常被低估。
  • 護照效期不足六個月,或已無空白頁。
  • 用錯館處的清單。各館要求不同;唯一算數的是您實際申請的館處所公布的清單。
  • 病歷不完整,評估卡在步驟 3,邀請函遲遲不出。簽證問題往往其實是病歷問題。

本指南不涵蓋的內容

  • 費用、處理時間與預約制度,由各館處自訂且會變動。
  • 入境中國後的延期或身分變更。
  • 任何治療是否適合您,這是臨床問題,須由讀過您病歷的醫師判斷。
  • 特定國籍的具體要求。我們刻意只以一份公布清單作為示例,而不是據此推及所有情況。
  • 旅遊保險,那是另一回事,但無論如何都值得安排。

附註與資料來源

第 4、5 節所述的文件清單與陪同人員規則,取自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土耳其大使館(Embassy of the People's Republic of China in Türkiye)公布的《S1/S2 Visa: List of Required Documents》(PDF)。該清單專屬該館處,並包含針對居住土耳其申請人的要求;在此轉載是為了說明要求的結構,而非作為通用檢核表。同一文件亦載明:領事官員可要求正本文件、補充材料或面談;是否核發、效期、停留期限與入境次數由領事官員決定。

S1 與 S2 以停留時間區分,超過 180 天,或 180 天以內,依據中國公布的簽證類別。免簽與過境免簽安排變動頻繁;第 6 節的任何內容都不應被當作針對任何國籍的現行政策陳述。

簽證問題通常其實是病歷問題

醫院尚未接收個案,就無件可申請。工作真正的起點在那裡,也是我們能幫上忙的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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